为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政府决定由市昌达集团筹资1亿元收购民营控股的鄂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重组为我市唯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运营,履行政府性、准公共性、政策性职能,发挥资本金撬动放大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集团担保公司已与10家我市本地银行、1家市外商业银行签订了银担合作协议。2018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市担保公司与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合作在全省率先推行“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目前已实现我市10家本地银行机构全部加入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业务规模居全省76家市州县担保机构前列。担保公司业务风险控制较好,累计代偿率0.8%,始终保持在行业低位水平,风险拨备覆盖率达到444%,连续两年被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评定为A级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