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巡察信息收集渠道
把群众知晓、参与、监督贯穿巡察全过程
鄂州市委巡察办推出
您只需要打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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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填写反映
被巡察单位及个人具体问题
您可自由选择
实名反映、匿名反映
问题反映情况直达各巡察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
对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招商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城控集团、市昌达集团开展巡察。
其中,巡察发改、财政、交通、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以市、区两级上下联动方式开展,各区同步对相关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是干什么的?
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群众可向巡察组反映什么?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
按照巡察受理范围
直接向市委巡察组
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
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您还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反映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来源:鄂州市融媒体中心、鄂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