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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发投(昌达)公司 主要职能、投资方式和业务流程公示

2015年08月25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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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有资产归集、变性、移交;资产评估登记;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及租金收取;国有资产权证管理;国有资产物业管理。
  2。负责“三项资金”管理运营及本息清收;“三项资金”与金融服务协议方案制定与协调落实;军融创投基金管理及与托管公司关系协调;负责投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融资业务;开展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履约等担保业务;提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4。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融资支持沿江滨湖新区项目建设,投资入股参与组建新区项目公司。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投资方式
  1。投资入股: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对于股权明晰的优质市场化主体和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农发投(昌达)公司用“三项资金”以入股的方式直接投资。
  2。委托贷款:是指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将资金委托银行或金融机构向申报企业发放贷款。企业须提供产权明晰的有效抵质押物,如机械设备、房产或土地权证以及银行或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有效抵质押物等。
  3。融资担保:是指由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市农发投(昌达)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但企业须提供反担保措施,即提供机械设备、房产、“五权”权证等有效抵押物或第三方法人机构提供的反担保有效凭证等。
  4。基金参股投资:是指市引导基金向鄂州市内发起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退出。也可采用多样化的选择模式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5。基金跟进投资:是指对参股基金选定并投资的鄂州市内企业,市引导基金可以跟进投资。市引导基金可在参股基金选定投资项目后或实际完成投资半年内,按参股基金实际投资额5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
  6。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对于无抵押物但有发展潜力、效益较好的企业,实行“保证保险贷”,由市昌达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按2:3:5承担责任风险,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用于企业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补贴。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业务流程
  (一)“三项资金”投资业务流程
  1。咨询接待
  接待企业咨询,由经办人员与申报客户进行初步沟通,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做好登记,建立台账。
  2。项目申请
  申报企业了解《申报指南》,填写《申报审批表》,经办人员简要介绍审批流程,指导客户提供申报材料。
  3。审核资料
  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对申报材料不符规定的,经办人员限期通知申报企业补齐材料。
  4。产业认定
  资料审核通过后,正式受理项目申报,并将《申报审批表》及申报资料送至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进行产业认定,产业主管部门就项目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签署意见。
  5。抵质押物评估
  申报项目通过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后,通知客户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办理抵、质押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尽职调查
  业务受理单位到客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产、供、销及现金流等生产经营状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风险评估
  风控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预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风控评估认可的项目,提请项目投资评审委员会评审。
  8。项目审批
  项目投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由业务部门填写《项目提交审批表》,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决策。
  9。资金投放
  对决定投资的项目,公司按投资方式与申报客户签订协议,填写《资金使用计划表》逐级报请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投放。
  10。跟踪监督,资金回收
  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不定期的回访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客户准备按协议约定结清本息,到期按规定收回本息。
  主管单位:昌融投资公司 分管领导:姜剑飞
  业务主管:余国银 邵平贵 业务电话:3280540 3708512
  办公地点:市农发投(昌达)公司1442、1446室
  (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流程
  1。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技局等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拟支持企业名单。
  2。昌融公司对推荐企业进行初审,与通过审核的企业签订《履约承诺书》。
  3。贷款申请人凭《履约承诺书》到试点银行填写《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
  4。试点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5。贷款企业将《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银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出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通知书,并通知保险机构。
  6。保险机构对贷款企业资料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签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并向银行出具保险合同。
  7。银行与贷款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通知保险机构贷款合同生效日期。
  主管单位:昌融投资公司 分管领导:姜剑飞
  业务主管:余国银 邵平贵 业务电话:3280540 3708512
  办公地点:市农发投(昌达)公司1442、1446室
  (三)担保业务流程
  1。咨询接待
  按首问负责制规定,接待企业申请担保业务咨询,业务部门做好登记,介绍业务申请流程,指导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2。担保申请与受理
  企业填报《信用担保申报书》,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担保业务部门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
  业务部门受理担保申请,项目经办人员对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项目信息,形成《担保调查报告》,担保业务部组织部门评审,填列《贷款担保项目审批表》,同时推荐给银行,与合作银行联合展开调查。
  4。项目复审
  由风控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出具风险评审报告,提交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会审议通过后,出具担保承诺意向书。同时进行逐级报批。
  5。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项目正式批准后,担保公司、银行、企业、反担保人签订有关合同。并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法律登记手续,落实反担保措施。
  6。资金投放
  担保公司向银行发《担保贷款放款通知单》,担保业务生效,银行向申请企业发放贷款。
  7。保后管理
  风控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担保项目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完毕后,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讨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对担保到期项目,由担保业务部填写《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8。担保终结
  担保贷款到期后,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对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的企业,风险控制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9。代偿和追偿
  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的,由风控部门提出代偿和追偿方案,公司代为清偿后,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主管单位: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分管领导:孟宪群
  业务主管:张运喜 业务电话:3831208
  办公地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7楼
  (四)房屋租赁经营流程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和经营性房屋面积,下达超标面积集中腾退和房屋移交通知。
  2。昌达公司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通知,接收腾退单位房屋钥匙等资料。
  3。腾退单位填写房屋移交表,将原有办公及经营用房屋移交至昌达公司。
  4。委托评估机构对预出租房屋进行租金评估,提出合理的租赁价格。
  5。通过中介机构,发布空置房屋、合同到期房屋招拍租信息,与意向租户开展租赁谈判。
  6。经谈判,确定承租方后,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进行合同变更。
  7。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按要求缴纳租金,办理租金收取手续。
  主管单位:资产租赁公司 分管领导:皮宏斌
  业务主管:熊伟 石秀兰 业务电话:3282482 3708527
  办公地点:市农发投(昌达)公司1405、1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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